15:耶穌就職演說之二-不受歡迎的先知(路四22~31)

上一堂課,我們看到作為彌賽亞的耶穌,開始公開事奉時,所發表的就職演說的第一部分-神拯救人的好消息。耶穌清楚指出祂的使命,不是讓人過得更豐盛,也不是讓人活出有標竿的人生,更不是鼓勵人用意志力去過得勝生活;因為這些,不但不是人最大的需要,反而容易成為人逃避上帝的偶像,帶領人走「榮耀神學」的「寬路」,與「十架神學」完全背道而馳。耶穌指出,祂來,是為要拯救罪人-亦即釋放被罪囚禁的人,開啓靈魂瞎眼之人的眼睛,並解救人脫離魔鬼的黑暗權勢,將所揀選的人遷入祂光明的國度中。

想一想,如果第一世紀的耶穌,與後來跟隨祂的使徒、門徒,只是在傳講一個讓人生命有更高的目的、過更豐盛的人生,或有更完美道德的福音的話,當時的羅馬政府、猶太的宗教領袖們,根本不會也不想去迫害他們。因為跟隨耶穌的人,只是無足輕重的「小民」:他們大都出身卑微、缺乏智慧、沒有能力、終日與有病、貧窮、骯臟醜陋的罪人為伍。

可是,問題來了:既然耶穌在傳講「好消息」,身邊的人又不具威脅性,可為何到最後,祂搞得「天怒人怨」,不單成為「不受歡迎的先知」,而且變成當權者的眼中釘;最後被羅馬政府釘死在十字架上呢?祂所傳講的「好消息」,跟我們從許多講臺中聽到的-「平安了、平安了」的「福音」,有哪些本質上的不同呢?今天,我們會從祂就職演說的下半部分,認識耶穌被人遺棄的真正原因,並瞭解十字架的陰影,在祂一開始傳福音時,就已經投射出來了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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